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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全覆盖、双反馈 促案件评查提质增效

  • 时间:2023-01-3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认为这份证据材料的收集中,缺少相应提取时间和提取人签字等手续……”近日,在桐乡市纪委监委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现场向该案件承办人指出了案件办理中的瑕疵。

  检查人员在对案件质量进行逐个过筛、“挑刺”“找茬”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是纪检监察干部岗位练兵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我们通过全委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评查人员全覆盖、评查结果‘双反馈’、岗位实操模板重置等新模式,实现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双丰收’。”桐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据悉,本次案件质量检查从全市所有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监察办中各抽调1人,分成南北片两个组,每个组由1名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和1名机关纪工委同志负责统筹,组成交叉评查组。通过案件评查人员全覆盖,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应训尽训、应学尽学。

  “尽管2022年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自办案件,但是案件评查人员全覆盖之后,我也有机会参与检查、培训、学习,为下一年度案件办理练好‘内功’。”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成员屠霞梅说。

  为了让纪检监察干部更快更好地开展评查工作,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桐乡市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方面统一质量标准,让大家边检查边交流边培训,查找问题形成共识,解决问题找准方向,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本领。

  案件评查,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与往年不同,今年桐乡市纪委监委采取“双反馈”的形式,确保检查到的问题清零、整改到位。据悉,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评查发现问题梳理成详细清单,对个别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复查,综合互评和审理室复评结果后进行综合评分,并通过“一案一表”的方式逐一反馈,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整改。对综合评分95分以下的案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倒逼基层案件质量意识的提升。同时,案件审理室还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召集南北片区以“小班化”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评查暴露的弱点难点进行集中培训辅导,要求对照清单、查漏补缺,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和弥补工作短板。

  据统计,2022年,桐乡市纪委监委通过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共对基层办理的83件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87项,目前均在整改中。

  评查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推动执纪执法质效不断提升,需要下足“绣花功夫”。借案件质量评查契机,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紧跟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政策的最新变化,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桐乡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党纪政务案件模版》《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党纪政务案件模版》进行修改完善,使办案能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更合理合规合法。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要让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桐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该市纪委监委将以全员培训为抓手,聚焦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实施分级分类培训,通过实战练兵,不断加强专业化能力水平建设。

  (桐乡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1/t20230109_8125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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