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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廉情报告为村党组织书记戴上"紧箍咒"

  • 时间:2023-01-3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张书记,又要填报今年的村书记廉情报告了,这次我会认真仔细填,不能再犯去年漏报的问题了。”象山县茅洋乡茅洋村书记陈宝国在茅洋乡党风廉政会议上领取《象山县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情报告》后,对乡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作出表态。

  为从严加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象山县纪委监委根据村社实际,研究制定《象山县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情报告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全县村社书记在每年集中填报本人和亲属与本村相关的党员发展、审批建房、获取各类补助和补偿、承包(受让)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村级工程项目、存放村社集体资金、售卖商业保险,以及个人操办婚丧事宜和因私出国(境)等廉情事项,切实给村书记们戴上了“紧箍咒”。

  “填好廉情报告能帮助我们及时掌握村书记个人信息,如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及早提醒处置,对于村民的不实质疑,也可以进行帮助澄清,这既有助于乡镇党委加强对村书记队伍的监管,也能起到保护村干部的作用。”象山县茅洋乡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张晨博说道。

  廉情报告工作办法正是防止出现“一言堂”“家长制”问题的有益尝试,更是“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的积极探索。

  该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将其作为开展专责监督的有力手段,通过掌握村社书记廉情信息规范村社书记权力运行,据悉,为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还加强对报告内容全面性和真实性的核查,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如东陈乡纪委监察办主动会同组织、城建、国土、民政等职能部门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查,发现马岗村和岳头村书记家庭信息填报不全后,立即开展约谈提醒;在收到群众反映洋北村村书记虚报工程材料款问题后,墙头镇纪委监察办第一时间比对廉情报告相关内容,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同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查,问题查否后廉情报告也作为保护干部的有力证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用”字上求实效还离不开对结果的运用。该县纪委监委把廉情报告的情况作为村社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建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年底考核等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如泗洲头镇墩岙村鲍英钱作为一名农村支部书记在历年考核中都被评为优秀等次,现已提拔为该镇党委委员。

  “坚持每年填报廉情报告有利于村社书记自觉将不廉洁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从严管理村社干部具有重要意义”,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继续健全村社书记监督长效机制,让基层基础更加夯实,清廉村居建设取得更大实效。”截至目前,象山县已收集廉情报告772份,实现355个村31个社区全覆盖。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qlzjnwtx/qingliancunju/202301/t20230106_80471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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