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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用好用活警示教育“活教材”

  •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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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该拿的,拿在手里心里不踏实啊,这几天我天天都睡不着觉。现在好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近日,将装有4000元钱的档案袋交到禹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闫瑞霞手中后,市卫健委干部彭某某终于松了一口气。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的一次检测说起。禹州市卫健委委托郑州一家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测服务,由彭某某负责对接。检测结束,临走之时,第三方机构相关负责人趁彭某某不注意,向车内扔下一个档案袋。彭某某以为是检测资料,并未在意,待回到单位后发现档案袋内装有4000元钱,便立即打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向彭某某表达了希望能长期合作的意愿,并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肯收回现金。随后彭某某多次电话联系对方,并尝试通过微信转账将钱退回,均无果,加上疫情形势加剧,也无法前往郑州当面退回,最终决定将钱上交纪检监察组。

  “多亏了咱市纪委监委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让我在日常工作中多了一份警醒。”彭某某表示。

  近年来,禹州市纪委监委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案例通报、开展专项以案促改等方式,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该市纪委监委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落实以案促改“党委统领、纪委监委主导、部门联动、案发单位落实”的领导体制,制定年度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同步跟进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医疗医保、政法系统、农田水利等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强化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深入挖掘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撰警示录、定期编发案例通报等方式,警示教育同级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实做细“12+N”精品项目,即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采取N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之基;深化以案促改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的“六进”活动,通过打造以案促改示范点的方式,推动以案促改精准施策、分类施教,广泛传播、有效覆盖。

  今年上半年,该市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6起,累计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134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1万余人次,业务内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2.3%,反映基层“两委”干部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5.1%,80人主动投案、118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警示教育叠加效应持续放大。

  “案例是最好的教材,必须用好用活警示教育这把‘利剑’,多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领导干部灵魂深处,才能真正实现惩前毖后的初衷。”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璐表示。(方丽红)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bfbf7b906c9748b88c8019af33838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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