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范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深化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载体,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以案明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龙王庄镇徐胡同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培银因违反低保办理程序,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低保,套取国家低保金746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去年9月21日,范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庆锐到龙王庄镇徐胡同村,向违纪人员刘培银送达了处分决定书,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
刘培银案件是范县纪委监委持续拧紧全面从严治党总开关、打好正风肃纪反腐持久战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范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件;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3件,党纪政务处分205人;紧盯基层干部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15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释放了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惩戒不是目的,救治才是关键。范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严”的主基调的同时,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尽职尽责。去年至今,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3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占69.7%,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占2.4%和4.1%,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显现。
以案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建议你局围绕2名派出所所长失职失责暴露出的作风问题、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难点,有针对性地分析摸排执法环节易生的风险隐患,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这是去年8月份,范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党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
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时,范县注重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注重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统筹联动体制机制。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出台《中共范县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把以案促改纳入全县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县纪委监委配套出台实施细则,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查找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堵塞监管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
去年,范县纪委监委先后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126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一案一改”,针对龙王庄镇卫生院院长套取国家医保资金一案,要求卫生系统以案件为切入点,深挖贪腐成因,构筑制度堤坝,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从而减少、杜绝国家资产的跑冒滴漏。针对公安系统2名乡(镇)派出所所长先后失职失责被查处案件,要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照身边人身边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撰写个人查摆剖析材料,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在自己身上发生。
同时,范县纪委监委还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13个乡(镇、办)和8家职能部门深入查找制度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梳理廉政风险点1180个,修订完善制度210余项,真正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
以案为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范县纪委监委通过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贪欲之心让我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我愧对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愧对家人和朋友的期望……”去年5月21日,龙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名誉院长赵相泽和副院长赵龙因违规套取国家医保资金一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范县纪委监委组织50余名卫生系统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旁听。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最有力、最震撼的警示教育。去年以来,范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和震慑作用,围绕本级查处的典型案例,坚持“一案一警示”,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宣读处分决定、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深思“案中人”犯错的根源,并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长鸣警钟。
范县纪委监委还集中两周时间,先后组织6000余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到县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选取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制作大型喷绘300幅、大型展板40余块,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贫困村显要位置进行曝光,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进一步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范县纪委监委立足本土家风文化,深入开展廉洁家庭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手写“一封家书”、党员干部廉内助座谈会、“弘扬清正家风、铸就廉洁忠魂”宣讲、春节楹联征集等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共筑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范县纪委书记 监委主任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