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违纪违法行为,经研究,给予你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近日,在青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下简称案件审理室)内,工作人员面对党旗国旗,庄严地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执行是案件查办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青田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保障处分决定规范化执行作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内容,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流程管控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在处分决定送达首要环节,案件审理室既严格对照纪法要求拟定处分决定,确保格式规范、表述准确、条款引用精准,更加注重提升教育性、保持连贯性。案件审理室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结合案件特点和受处分人心理状态,“趁热打铁”开展思想教育和纪法教育,随后严格落实处分执行清单化告知制度,第一时间将处分决定、执行通知抄送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确保信息共享高效流畅、处分执行无缝对接。经统计,2022年该县纪委监委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8人,制发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198份。
“通过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我们发现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标准不明确、执行效果‘打折扣’等情况。”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针对共性问题,案件审理室靶向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一方面在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内详细告知执行工作规程、标准要求;另一方面重点对处分影响期间内,受处分人的职务职级、工资津贴、年度考评调整工作予以详细说明。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织案件审理室牵头建立健全处分执行跟踪督办机制,明确要求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执行处分决定是“持续性”动作,既要有实效,更要见长效。为此,该县纪委监委统筹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执行不力、规避执行等问题做好预警提醒,全流程预防处分决定执行产生“温差”“偏差”。“项某某于2021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定等次,怎么档案里写着称职呢?”不久前,案件审理室协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查阅资料、调阅档案、座谈问询等方式,重点了解2021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工资调整不及时、材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7个,纠正年度考核错误6人,追回多发奖金19.51万元,补发奖金4.02万元。
“专项检查结束后,我们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汇总、分析研判,发现农村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缩水’现象高发。”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接下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将进一步细化处分决定执行流程图、梳理易发多发负面问题提示单,监督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按图索骥”,加强常态监管,抓好预警提醒,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处分决定高标准执行。此外,案件审理室还将与组织人事部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汇集监督合力,持续跟进关注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工资档次,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高效落实。
(青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