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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回访教育助受处分干部轻装前行

  • 时间:2023-02-0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柴书记,盛志伟这段时间表现怎样?”“工作干劲很足,这几天返乡过年的村民多,为了拆迁安置的事,整个春节他都在挨家挨户地上门做工作呢。”节后上班第一天,诸暨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周春松就致电暨南街道纪工委书记柴光丰,再次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工作表现。

  盛志伟是暨南街道三江新村党总支书记,半年前,因违规审批个人农村宅基地受到市纪委作出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两委干部是不是都在笑话我?群众还会像以前一样相信我吗……”在受到处分后一段时间里,盛志伟思想压力很大,种种顾虑让这位曾获得十佳基层干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的书记感觉抬不起头,工作积极性明显降低。得知情况后,市纪委监委联合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其开展了多次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消除疑心、重树信心,轻装上阵。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切实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诸暨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围绕“谈心、走访、解惑”,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我们坚持访前研判‘把准脉’、访中疏导‘卸包袱’、访后反馈‘提干劲’三步走。”谈及回访教育,牵头推进此项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周春松如是介绍。为避免回访教育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回访人员必须通过查阅卷宗和外围谈话,充分了解受处分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况,分析研究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家庭状况等情况,并根据近期思想动态与工作生活表现等制定个性化方案。回访过程中,回访人员坚持针对“病因”和“临床表现”,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鼓励回访对象正确看待自己的错误,吸取经验教训。回访后,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回访评估报告,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为有效提高纪律处分教育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市纪委监委重点突出回访教育结果运用,积极推行“回访教育—培养成长—结果运用”闭环管理模式。一方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分、谁回访”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回访教育“一人一档”工作机制,在落实动态跟踪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教育辅导;另一方面与组织部门建立双向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回访教育与容错纠错和重新提拔使用机制的衔接和实践路径,全面开启“复出通道”,给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提供成长机会,帮助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的转变。据统计,2022年共计跟踪回访教育46人次,其中有8名干部在被问责追责后因潜心工作、创造实绩而被组织重新提拔使用。

  “回访教育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暖心工程。”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以正面引导、关心关爱、信任激励为主,以纪(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

  (诸暨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1/t20230129_8289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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