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岳西县纪委监委对潜山市公安局原一级警长陶世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陶世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陶世罕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执法犯法,自甘堕落,以权谋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潜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世罕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