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致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致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在洛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筹建过程中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处置不当,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致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致远开除党籍处分;由洛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