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监委对洛阳市瀍河区原副县级干部马社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社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规收受购物卡;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马社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马社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