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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为干事者"撑腰"

  • 时间:2023-02-11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有了这份决定书,我们的心里就有底了,今后的征迁工作我们一定放开手脚踏实干!”日前,景宁县沙湾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蓝乾东等人收到容错免责决定书,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2022年,浙江省“十四五”重点项目——浙江景宁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落地张庄村。因政策处理、项目核准等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张庄村村委安排了巴士接送因村道施工出行不便的村民代表,赴异地会场参加会议,产生的960元费用通过村“三资”经费报销,违反了“三资”管理“村民代表异地开会产生的车辆费用不应纳入报销范围”的相关要求。考虑到该行为是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采取的权宜措施,且没有村干部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经调查核实,景宁县纪委监委同意对张庄村村委予以容错免责,及时打消了蓝乾东等人的后顾之忧。

  景宁作为山区26县之一,是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突破点。加快推进景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急需一批敢于涉险滩、敢于啃硬骨头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如何强化严管厚爱,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2年,景宁县纪委监委强化“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关于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容错免责的适用情形和负面清单,对“紧急之错”“探索之错”“创新之错”“复杂之错”等九大适用情形给予容错免责,对有禁不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推诿扯皮等九类负面情形严肃问责,容纠并举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全力支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九容九不容’泾渭分明地划清了容错免责的正负面清单,避免了因甄别标准不清导致容错免责不明的问题。”景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还详细说明了启动、核实、认定、反馈等容错免责的程序性内容,在开展容错免责认定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组成的容错免责认定小组还需对申请认定事项开展调查核实,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并根据调查结果针对性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容错免责认定小组建立容错免责认定专家库,根据容错免责认定工作需要,抽取专家库人员,就容错申请事项开展研讨交流,为认定小组提供决策参考,确保精准容错,坚决杜绝借容错纠错搞纪律“松绑”。

  容错机制不能止于“一容了之”。在出具容错免责认定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会同有关单位同步成立评审小组,客观分析失误错误产生的缘由,对症施策制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函,督促启动纠错改错程序,及时整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确保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全力做好纠错“后半篇文章”。

  不仅如此,景宁县纪委监委还配套建立了事前备案机制,将容错的端口前移至事前,明确了报备原则、报备程序等内容,将“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重点工作及重大项目”等适用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列为备案重点,并紧盯报备内容中的风险点开展全流程监督,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认定”的闭环,进一步提升容错免责的科学性、精准性。

  “我们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干部怕出错、怕问责的顾虑,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放开手脚,切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景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景宁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2/t20230201_8322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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