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一点小利,却让自己背了处分,我真不该心存侥幸。”近日,常山县某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党纪处分。
去年以来,常山县纪委监委联合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督查,重点围绕教育、建筑工程、医疗医药、生态环境等领域“挂证”行为进行监督。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31名执业药师的注册执业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不一致,疑似存在“挂证”取酬现象,其中有2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县纪委监委随即向县市场监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摸清挂靠底数,对违规使用“挂证”的企业作出相应处罚。经过排查整治及调查核实,证实共有7名药师违规“挂证”取酬。目前7名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已被注销,县市场监管局对使用“挂证”药师的售药企业作出6.5万元的行政处罚。2名事业单位人员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边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一边又通过违规‘挂证’从企业获取优厚的酬劳,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廉洁纪律,更滋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腐败土壤。”常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梳理了10余类职业资格证书及6种“挂证”表现行为,在已有业务中嵌入大数据监督预警功能,对数据进行有效比对、识别筛选,进一步提高监督精准度。
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下发的监测预警信息,运用发证信息、社保信息等数据库整合,在工程建设、医疗医药、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进行督查梳理、分析研判,共收集到800余条人员信息,筛选出可疑数据20余条。
通过数据比对,督查组发现常山县辉埠镇干部谢某疑似存在违规挂证的问题,随即交办辉埠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谢某将其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挂靠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报酬共计3万元。
“我以为将自己的证件挂在企业赚点‘外快’不算大事,没想到是这么严重的违纪行为,纪委同志向我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辉埠镇纪委对谢某进行约谈,强调相关纪律法规。最终,谢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为确保专项整治出实效、得长效,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各部门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出台公职人员挂证取酬禁止性规定、制定个人证书报备制度等举措,并着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持证”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让“两头占”现象止于萌芽。 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自查自纠3轮次,对12个疑似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4名违规“挂证”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建筑工程、医疗医药等领域违规挂证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督促相关人员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同时持续推动‘挂证’督查检查常态化,让公职人员‘两头占’的挂证现象逐步清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常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