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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自建“囚笼” 倒在腐“拜”路上的房管所所长

  • 时间:2023-02-11
  • 文章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我每天拜佛是希望能在佛祖的庇佑下消除业障、逃避罪责。如今看来,我的罪孽没有半分消减,终要自食恶果。”接到法院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原房地产管理所所长覃建生泣不成声悔恨交加。

  

  从农村走出来的覃建生,1967年12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参加工作时,他工作认真敬业、任劳任怨。第一个五年,他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个五年,他当上了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原以为这个职位是他一展抱负的起点,未曾想却成了他腐化堕落的开端。

  
“自从我当上了房管所所长,权力大了,朋友也多了,房地产开发商更是不请自来,甚至称兄道弟,有求必应。”2009年,与覃建生相熟的柳州市某房开老板吴某联系他,称想购买某汽车站地块,让覃建生帮忙提供地块出售相关信息,并帮忙疏通与运输公司的关系,待事成之后会感谢他。覃建生二话不说,为双方搭上了线。事后,吴某送了20万元现金给覃建生。面对这一大笔“感谢费”,覃建生想的是兄弟就应该相互帮衬,拿这点钱理所应当,于是心安理得地享受“回报”。

  
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别有用心的人就如洪水猛兽般一拥而上,覃建生甘愿成为“猎物”,忘乎所以。

  
覃建生作为房管所所长,不仅能轻易获取全县土地开发信息,还能在办理房产证上有着极大的话语权,成为了房地产开发商竞相追捧的“香饽饽”。他也因此为自己“大权在握”“以权换钱”而沾沾自喜,迅速将“权钱交易”变成了快速致富的门道。于是当所谓“圈子”里的朋友、企业主们要求帮忙协调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事项,他都尽力帮忙解决,甚至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因特殊情况急需办证时,他就大开绿灯。

  
2011年至2014年期间,某房地产公司老板莫某某开发的多处房地产项目需要尽快办理业务登记用于银行抵押回笼资金,覃建生只要收到莫某某的请托,便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房管所工作人员“特事特办”,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其顺利办好房产证。为了答谢,莫某某送给覃建生15万元现金及60万元公司干股。

  
实权在握,请托帮忙的人多了,奉承的人也多了,在与一些私营企业主往来中,覃建生没有把握“亲”“清”政商关系,反而“亲”而不“清”、用权不廉。2006年至2018年,先后为李某、宣某某等10名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公司股东在房屋权属登记变更、商品房预售审批、房屋过户评估、房屋面积测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上述人员送予的好处费共计216.53万元,其个人所得为209.53万元。

  
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覃建生越陷越深,他热衷于结交各路老板“朋友”,享受着大家的围捧,沉迷享乐,一步步身陷其中、难以自拔。他作为单位“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也只是重形式、走过场,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的学习也没能让他知止收手,向组织坦白交代,反而把精神寄托在求神拜佛上。

  
“每次收钱我都担心东窗事发,希望神灵可以保佑我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一边腐败,一边拜佛。覃建生说,收钱收得越多,心里也就越害怕,就会寻求神灵的慰藉,拜佛忏悔。然而忏悔过后,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能得到“神佛”相助,就可躲过纪法严惩。一旦侥幸“躲过一劫”,便会归功于“神明保佑”,时时处处把“神灵”当作“财运亨通”的“最后靠山”。

  
早在2008年,覃建生就皈依佛门,取法名“广乐”,平时也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把自己当作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为求运势,覃建生还把住所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里面供奉着大大小小数十个佛龛、佛像及佛画,每天把念经拜佛当作必修功课。

  
然而,神灵的护佑并不能让覃建生化解“劫数”。2021年2月26日元宵节(正月十五)当天,覃建生被采取留置措施,调查人员发现在其手机壳里还存放着“贵人符”“富贵符”,但是这些“符咒”却让覃建生贪婪的欲望“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作为有着将近30年党龄的党员领导干部,覃建生贪欲膨胀,精神缺“钙”,妄想依靠神灵庇佑,从中寻求慰藉、驱邪避难,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信念和立场,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最终从一个房管所所长走向自己设置的“囚笼”里,倒在了腐“拜”路上。2021年5月,覃建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因犯受贿罪,覃建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鹿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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