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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如花

  • 时间:2023-02-11
  • 文章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跌跌撞撞、百感交集的“壬寅年”,终于就要过去,“癸卯年”转瞬即到。每到这样除旧布新、节物转换之际,我总会翻看孙犁先生的书,寻找一些自省的提示和对来日期许的暗托。

  1986年,孙犁先生在编选《陋巷集》的后记中说:“及至晚年,我相信,过去的事迹,由此而产生的回忆,自责或自负,欢乐与悲哀,是最真实的,最可靠的,是最不自欺也不会欺人的。”这一年,孙犁先生73岁。癸卯年,我76岁,已经过了当年孙犁先生“及至晚年”的岁数,应该记住,无论回忆,还是文章,“不自欺”和“不欺人”,是最重要的两点。

  何谓“不自欺”和“不欺人”?在《芸斋琐谈(六)》当中,孙犁先生说:“文学作品,当以公心和讽世为目的。”在我看来,孙犁先生所说的“公心”,便是“不自欺”;所谓“讽世”,便是“不欺人”。“公心”,是对自己内心良知的要求;“讽世”,是对文章不能粉饰现实的要求。在这里,孙犁先生说的“不欺人”,亦指“不欺世”。

  还读到孙犁先生这样的话:“现在的人,就聪明多了,即使已经进入文艺圈的人,也多已弃文从商,或文商结合。或以文沽名,而后从政;或政余从文,以邀名声,因而文场芜杂,士林斑驳。”

  孙犁先生说这番话,已经过去多年,如今,聪明人更多,文场更加芜杂。重读这段话,让人越发理解,当年孙犁先生所说的“不自欺”和“不欺人”,作为文人,真能够做到,并不那么容易。它们是文人的两条底线,也是两道标杆。

  孙犁先生生前,最后一部书《曲终集》中,有一篇《理书三记》,这是1995年春天写的,距《陋巷集》九年,距癸卯年28年。日子长逝,文字长存。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论及罗振玉的《辽居稿》的节外之谈,颇具象外之意:“人之一生,行为主,文为次。言不由衷,其文必伪;言行不一,其人必伪。文章著作,都要经过历史的判定和淘汰。”此外,还说:“你的言论,有耳共听;你的文字,有目共睹。”可以说,这段话,是对“不自欺”和“不欺人”亦即“不欺世”的再一次解读,再一次强调,即“自欺”和“欺人”,其文必伪,其人必伪,亦即欺必伪,欺伪同源同归。

  同时,重读孙犁先生另一则重要文章(起码对我重要)当属《菜花》。这是他1988年的作品,距今35年,却依然清新如昨,清醒如斯。

  他写白菜花,说的是冬天储存的大白菜,放久了,菜头鼓胀而冒出来的小花儿。这种菜花,群芳谱中不见,寻常人家常见。孙犁先生这样描写它:“菜花,亭亭玉立,明丽天然,淡雅清净。它没有香味,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异味。色彩单调,因此也就没有斑驳。平常得很,就是这种黄色。但普天之下,除去菜花,再也见不到这种黄色了。”孙犁先生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没有什么异味”,在我看来,对于今日的人们与文字,尤为重要。

  在这篇散文的结尾,孙犁先生由菜花引申,特意写了这样一段话:“人的一生,无疑是个大题目。有不少人,竭尽全力,想把它撰写成一篇宏伟的文章。我只能把它写成一篇小文章,写成像案头菜花一样的散文。”

  癸卯年,我依然会力所能及地接着写一些散文,依然不会是什么宏伟的大文章,只是一些像菜花一样短小的文章。这样不起眼的文章,能有什么用吗?孙犁先生的话,给了我一点儿底气,既然写不出什么像样的宏伟大文章,就接着写一点儿这样的小文章吧,只要“不自欺”和“不欺人”,只要“没有什么异味”,只要多少能够温暖一下世人彼此,就好。(肖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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