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用虚假购房合同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转贷给我收取利息。”不久前,一条信访举报线索引起庆阳市镇原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
县纪委监委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一名干部2012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却没有用于购房,而是做起了放贷生意,牟取差额利润。最终,该名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随后,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对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房管局等单位强化前、中、后全程审查,针对个别单位职工不按合同约定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甚至恶意逾期等影响公积金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通过向拖欠公积金的公职人员及单位下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专题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对一交办等方式,督促限期还款。
目前,16笔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中,已有4笔沟通后计划偿还,4笔提交法院诉讼执行,8笔正在沟通催收。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从严查处恶意逾期背后的违纪违法线索,多措并举推动住房公积金良性运行。” 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胡婕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