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的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的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及任命的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九次会议任命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等93人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白尚成在主持宪法宣誓仪式时说,向宪法宣誓,是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作出的庄重承诺。希望大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誓言,恪守宪法原则,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忠诚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12345”总体部署,团结奋斗,真抓实干,朝着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勇毅前行。
自治区领导艾俊涛、买彦州、董玲、杨培君、杨玉经、沈凡见证宣誓。(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