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了解,某某同志因党内警告处分未过影响期,建议暂缓使用。”日前,界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收到市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分转案管室、信访室和巡察机构征求意见。承办部室认真查阅该同志的个人廉政档案,结合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提出暂缓使用意见。
近年来,界首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选人用人重要关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2022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658人,提出暂缓意见14人,建议取消嘉奖资格5人。
为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质量,该市出台了《市管干部任前、出国(境)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操作程序》,通过明确程序权限,规范操作流程,建立起切合实际、简明高效、有机贯通、互相协调、常态长效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运行机制。重点聚焦被征求意见对象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作风纪律松弛等要素,围绕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详细审查,对被征求意见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将其作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该市纪委监委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等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回复函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却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承载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字字千钧。”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该市还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着力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函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