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清零”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推动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基层党委政府找准路子、精准施策,全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可瑞安市湖岭镇的7名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却将黑手伸向了“消薄”项目。
原来,2018年,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湖岭镇原冯岙村、新社村、丁山村、大岭垟村、项垟村、马车湾村、雅村等7个经济合作社共同成立了瑞安市七联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联公司)。该公司成立之后,各村未投入任何资金,业务上也只承接了湖岭镇政府的部分卫生保洁工作。村属公司属于新生事物,运营人员在公司管理操作上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虽然花了不少精力,但运营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2019年行政村规模调整后,该7个村分别与其他自然村合并了,管理不便加上运营状况不佳,7个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决定将七联公司过户给冯存泽等二人私人经营,当时公司账目资金51588元。2019年12月18日,该7名负责人联合签署转让协议,完成七联公司转让手续。
“这账户上的钱怎么处置?”“反正并村了,没人会查,干脆分掉?也算我们的辛苦费嘛!”七联公司过户时,7名负责人一合计,决定先分掉部分资金,剩余资金再另行处置。就这样,时任冯岙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冯存泽、时任马车湾村村委会主任马志林、时任项垟村村委会主任项秉调等7人分别领取了所属村集体的约3000元现金,共计20970元,用于他们的个人日常开销。
2022年,湖岭镇纪委监察办在开展村级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清查中,发现原村属的七联公司已停止经营。“村属公司停止经营了,还有资产吗?原有资产怎么处理的?”带着这些疑问,镇纪委监察办开展走访调查、谈话了解,通过到市监部门查询公司注册和转让信息,并到银行拉公司流水账单,对比前后差异,从而发现了“猫腻”。为进一步查证,工作人员又查看了近三年来7个村集体账目纸质记账凭证,发现存在工资领取凭证未入村集体账目的问题。顺藤摸瓜,镇纪委监察办查清了7人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事实。
“冯存泽说这笔钱是给我们的辛苦费,我看金额也不大,而且大家都拿了,我也就拿了,真的不知道这算村级集体资金啊。”项秉调辩解道。“我当时想,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一时贪心就将村集体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了。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马志林拍着脑袋懊悔道。
冯存泽、马志林等6人身为中共党员和村主职干部(另一人非中共党员,现不担任任何职务),有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022年12月,经湖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存泽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该7人已退回侵占资金,七联公司已将股权转让前的资产按股权比例分配至现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公司已申报注销手续。
当前正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的关键时期,探索成立“强村公司”是值得推广的创新模式,但需要规范和管理公司运营,规避廉政风险。只有让村民钱袋子切切实实地鼓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消薄”、助力乡村共富。
(瑞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