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成立7个调研组,对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研,并对调研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农村人居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抄告于您,请您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一位副区长收到来自区纪委监委的一份《廉情抄告单》。
几天后,区纪委监委收到了这位副区长签字的《抄告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告单》。回告单写明,农村人居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重复督导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为做实同级监督,任城区纪委监委扎实履行监督专责,于去年底制定出台《廉情抄告回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监督并督促区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根据《办法》,任城区纪委监委将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被问责情况以及重要廉情情况等内容,以“廉情抄告单”形式告知分管(联系)的区党政班子成员,督促其向下传导压力,督促整改。有关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报分管(联系)的区党政班子成员审核把关,并由其在“廉情回告单”上签字,回告区纪委监委。
《办法》出台以来,任城区纪委监委向区党政班子成员发出政治生态分析评价、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方面廉情抄告单25份,督促解决问题1102个,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