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黄山市监委对安徽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原主任杨玉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玉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赃款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杨玉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残联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杨玉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残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