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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对症下药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 时间:2023-04-15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要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文明言行、守好纪律、做好表率……”近日,平湖市商务局下属平湖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日”主题活动,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徐昊天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了公司相关人员在该市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再次提出廉洁从政要求。

  这是平湖市商务局根据平湖市纪委监委提出的监察建议,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的举措之一。此前,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平湖市纪委监委向该市商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并督促商务局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是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平湖市纪委监委扎实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案件剖析,紧盯整改落实,为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总结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平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如向该市独山港镇党委发出《关于加强村(社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后,镇党委及时制定《村(社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夯实村(社区)党员干部管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针对相关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平湖市纪委监委着力强化案件剖析,堵塞管理漏洞。“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金收缴未严格按规定执行……”该市新仓镇秦沙村发生村干部挪用资金、挪用公款案件后,平湖市纪委监委及时剖析案件发生原因,下发《监察建议书》,对有制度不执行、有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开出药方、责令整改。新仓镇党委、纪委“双轮驱动”,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给予秦沙村党委书记党纪处分、3名干部诫勉谈话处理,使管理漏洞得到堵塞、工作短板得到补齐、监督机制得到落实。

  据了解,近三年来,平湖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9份、监察建议书74份。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的问题出现,平湖市纪委监委紧盯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落实,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反馈,并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抽调人员成立复核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通过再监督再检查,不断拓展视角、提升成效。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通过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对‘处方’、祛除‘病症’,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平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平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3/t20230308_8821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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