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村班子成员,在村级工程项目集体决策中,存在民主决策管理不规范等履责不到位问题。希望你能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求……”日前,嘉善县天凝镇纪委监察办结合前期查办的一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所暴露出的村级工程合同履行不到位、违反规定发包工程等问题,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廉政风险指数较高的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等相关制度,保障规范用权。
及时对有苗头倾向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是嘉善县纪委监委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的有力措施。近年来,嘉善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病拖成大病。
“从查处的案例来看,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往往是党员干部走向腐化的开始。我们及时‘拉一把’‘喊一声’,把牢第一道关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漏洞’。”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3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200人次,占比达60.4%。
“这次谈心谈话,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的重要性,保持头脑清醒、谨慎用权、干净做事……”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个别民警开展谈心谈话。谈话中,一位民警这样表态道。
派驻(出)机构具有“近距离、贴身式、常态化”的监督优势。该县纪委监委引导各派驻(出)机构在日常监督中,运用驻点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方式,全面了解干部思想作风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式、预警式谈心谈话,让干部充分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如针对司法活动中法官与律师接触较频繁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指导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探索制定《法官与律师接触“三色”廉政提醒制度》,明确当同一员额法官承办同一律师代理的案件达到50%、60%、70%以上的,分别对该法官作出蓝色、橙色、红色预警,及时提醒其严守纪律规矩,防范廉政风险。制度出台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已对6名员额法官发出“三色”提醒。
提前“示警”是为了有效防范。为确保“谈”出效果、约束行为,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通过跟踪督办、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被谈话函询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形成工作闭环。同时,结合审查调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点题式”交办责任单位开展集体谈话、书记说廉等,加强日常提醒。
“我们坚持关口前移,用活第一种形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严明纪律,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就在身边,做到严管厚爱。”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嘉善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