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某某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一案中没有相应的微信转账记录,审查调查报告中没体现涉案财物内容……”这是日前缙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审壶镇镇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时,在审理辅助信息系统上提出的反馈意见,并要求该镇纪委监察办在协审结束后一个月内予以整改。
去年以来,缙云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全县基层党纪政务案件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建立“一案三评”协审机制,即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办理的党纪政务案件进行“日常初评”“二次评查”“年终综合评定”等三项案件质量大比拼行动,切实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为确保评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方案》还明确了《基层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主要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等5个项目65个具体扣分点中提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
“我们对每件通过内网系统呈批的基层案件都要进行‘体检’,以书面形式提出协审意见,并限期整改。”缙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说。
为使反馈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二次评查机制”,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在协审意见回复后的一个月内,根据协审回复意见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上传到审理辅助信息系统,对于案卷问题未整改的,进行二次扣分。
通过基层案件协审机制,缙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基层案件办理“零距离”指导,全方位“盯梢”,倒逼基层提升办案质效。“办理案件过程中,哪些地方出错了,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哪个环节有待完善,都一目了然,促使我们在查办案件时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缙云县某乡镇纪委书记感叹道。
截至目前,该县共协审基层案件46件,提出反馈意见142条,“二次评查”扣分案件8件。
同时,该县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抽调乡镇、派驻组实践经验丰富的审理人员,对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开展交叉评查,采取逐案评查、交叉互评、集中点评、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案件进行打分,以评查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
“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基层案件质量是基础,我们将继续完善深化案件协审制度,打造基层案件质量‘零瑕疵’工程。”缙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缙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