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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建好用活"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

  • 时间:2023-04-15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个案件定性错误,违规发放津补贴应定性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近日,嵊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成员小李指出了某乡镇纪委案卷中存在材料瑕疵和条款引用不精准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

  2022年以来,嵊泗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导致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推动组建了“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

  “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的成员从乡镇纪委委员中选任,要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年以上,具备基本的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经乡镇纪委、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后确认初步入选名单,再通过现场“案件审理”测评,成绩合格后正式纳入“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并且专职审理乡镇纪委立案审查的违纪案件,对审理的案件质量负责。

  “虽然被纳入了‘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但总担心自己的业务水平承担不起‘骨干’二字……”新进入“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的某乡镇纪委委员小钟担忧地说道,“而且每年自己乡镇自办案件数量较少,历练机会不多,要是有多点的学习机会就好了。”

   2022年,嵊泗县纪委监委乡镇自办案件平均数量为3.4件,实操机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业务精进的“绊脚石”。对此,嵊泗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破解基层办案人员业务薄弱、操作程序不统一、案件审理质量参差等问题,在开展审查审理专题培训的同时,推出“跟案练兵2+1”活动。

  “2”即为每起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理工作由委机关案件审理室1名工作人员和该乡镇1名纪委委员组成,“1”是指在“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中抽选的非该乡镇的纪委委员,由上述三者组成“2+1”的审理团队,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帮助参与审理案件的人员在实践中增长业务知识。2022年以来,采取“2+1”审理团队模式直接审理乡镇案件27件。

  除了“跟案练兵2+1”活动外,嵊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编印《乡镇纪委查办审理案件指南》,对案件查办流程、注意事项、审理程序、文书模板、移送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说明,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案件查办审理中“有章可依”。

  “日常的业务培训加上跟案练兵,案件程序手续不合规、文书不规范、证据审核不仔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案件质量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探索‘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质效。”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嵊泗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4/t20230404_9137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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