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屡次拒绝组织挽救,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礼吃喝积习不改;罔顾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王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