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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伪装“老实”终被惩

  • 时间:2023-04-15
  • 文章来源:秦风网
  • 作者:佚名

  “组织培养了我,把我放在重要岗位,但我却一步步被金钱俘虏,被糖衣炮弹击中,把自己推向深渊,我对不起组织……”在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近日开展的一场警示教育会上,警示教育片中,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宋某某声泪俱下的忏悔,让与会人员唏嘘不已。

  此前,马边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反映宋某某收受工程老板红包礼金问题的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研判后决定展开初步核实。

  “我工作以来都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从不抽老板的烟,也不喝老板的酒,虽然也有老板给我送钱,但是我都拒绝了。”刚开始,面对组织的谈话,宋某某强调自己从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从不收受红包礼金。

  工作人员在初步走访中了解到,很多人反映宋某某为人老实、乐于助人、生活勤俭节约。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工作人员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发现了宋某某违纪违法的确凿证据。

  在工作人员拿出的证据面前,宋某某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他坦言,在担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兼财务负责人期间,沉迷于炒股,对自己经手的资金,产生了“借鸡生蛋”的想法,便对收取管理的矿山地质恢复保证金、罚没款等资金动起了歪心思。他从最开始的小心谨慎到后来的肆无忌惮,两年时间里,挪用公款150余万元供自己炒股使用。

  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宋某某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工程老板们大开“绿灯”,主动介绍单位工程项目给其承包,修改单位招标评分标准为其谋利,从中大肆收受“好处费”“感谢费”共计40余万元。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宋某某根本收不住手。他变本加厉伙同他人自导自演“空手套白狼”把戏,在单位不动产运维项目中,以解决“办公经费”为由,要求中标公司通过虚增报价方式,套取私分国家财政资金。

  最终,宋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违纪违法人员也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此案暴露的问题,马边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持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65/209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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