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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重拳惩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

  • 时间:2023-04-22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是权力寻租的高发区,极易成为腐败问题的重灾区。去年底以来,舟山市纪委监委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以坚定决心重拳出击、果断亮剑,破除潜规则,建立明规矩,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101件,党纪政务立案27人,留置4人。

  全面起底 严查快处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在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涉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的,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反映或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启动之初,舟山市纪委监委就联合舟山市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舟山市公安局发布线索悬赏公告,面向全市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同时,舟山市纪委监委结合检举控告、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渠道,全面起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针对起底发现的问题,舟山市纪委监委采用提级办理、挂牌督办、室地联动等方式,从严从快查处了朱家尖街道党工委委员林静舟受贿案、嵊泗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金岗山受贿案等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释放了严查快办、高压惩治的强烈信号。

  多方联动 集中攻坚

  “去年11月,我们联合市政务服务办,通过公共交易中心防围遏串监管系统的实时动态监管和分析预警,成功排查出一条重要线索,随即开展了调查。”舟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线索指向一起涉及37个项目的重大围标串标案,标的总金额超过10亿元,案件涉及2家企业、5名责任人,目前已对1名干部党纪立案。

  该问题线索的发现、立案,是舟山市纪委监委坚持多方联动,两责同频的一个典型。

  为确保监督力量“应统尽统”,舟山市纪委监委组建“1+9+10”工作专班,由分管副书记具体负责,9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0个委机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同时,牵头与11家相关单位制定“1+11”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常态化整治体系。截至目前,已督促推动政务服务办等职能部门查办围标串标案件43件,标后履约失信案件25件,查处评标专家不良行为19人,罚款金额超1000元。推动公安机关查办围串标案件7件,涉案金额近3亿元。

  以案促治 净化生态

  系统治理不仅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处,更要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舟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一体推进、贯穿始终。

  “我承诺,绝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本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绝不为亲朋好友打招呼,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程应招尽招……”嵊泗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金岗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嵊泗县纪委监委督促该公司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并作出了郑重承诺。针对朱家尖街道原党工委委员林静舟案暴露出的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易发问题,普陀区监委下发强化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监察建议书,堵塞漏洞、以案促改。

  结合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对标前、标中和标后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补齐制度漏洞,补强薄弱环节,真正构建起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7个。

  (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4/t20230418_9244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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