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为了给村里省点钱,顺便照顾下家里的生意,没想到自己好心办了坏事……”面对调查人员,永康市象珠镇白窖岭村村委吕某某后悔不已。
去年3月,象珠镇纪委收到了市纪委监委推送的一条红色预警:该镇白窖岭村某工程项目承包人为村委吕某某近亲属,疑似存在村干部近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的问题。
“村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承揽本村工程,这不是常识问题嘛!”为核实预警信息,象珠镇纪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调取了该项工程的相关资料。
经查,该工程为白窖岭村前桑园自然村一段水沟的整治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历时2个月,工程款共计49770元,承包人为该村村民陈某某。
“承包人陈某某是村委吕某某的什么人?”
“是她丈夫。当时村里要做这个水沟整治,我让吕某某去找工程队,之后她向我推荐了她丈夫,说是可以低于市场价来承包,帮村里省点钱。”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接受调查谈话时表示,自己一开始就拒绝了吕某某的建议,但是碍于面子,就告诉她等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再说。
象珠镇纪委通过调取村会议记录,同时向其他村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了解,发现白窖岭村确实就该项工程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并由吕某某提议由其丈夫承揽工程。承包人陈某某表示,会前他同村主职干部算了一下工程的成本,大概接近5万元。期间,村里也向其他工程队进行了询价,报价均在7万元左右。因为陈某某的工程款报价公道实惠,且低于市场价将近2万余元,大家便一致同意由他来承包了。
既是给村里省钱,且承包人也不是自己本人,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吕某某的提议轻松“过关”。当调查人员找到吕某某时,她甚至表示,自己就是一片“好心”。
“我感觉这个工程施工简单、工程量也不大,让我丈夫承包的话,我们也就是赚个工资钱。”吕某某说道。
2021年5月,前桑园村的水沟整治工程完工并通过了验收,同年5月,白窖岭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支付工程款。吕某某告诉调查人员,承揽该工程除去成本,她和丈夫也只赚了2000元的费用。
为村里谋福利的“好心”不应该成为违规违纪的借口。最终,吕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本村工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获利的2000元也予以登记上交。同时,镇纪委也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方面的问题,极易与其他腐败问题交织产生,从而影响基层政治生态。案件查办后,象珠镇纪委及时召开村干部大会,对吕某某案件进行通报,并围绕村级工程建设进行专场业务培训,要求各村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永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