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评,反映湖镇中学傅某某相关问题信访案卷中,佐证材料未严格按照规范调取,相关人员仅给予提醒谈话定性不妥,现退回你处,请及时整改完善……”近日,龙游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呈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初评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自己在办信时光顾着注重证据材料的完整,却忽视了程序手续的规范,一个个‘失分点’帮助我更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姜山表示,信访举报件被退回后,根据反馈意见建议,他们重新梳理存疑事实,再次调查补证,最终给予湖镇中学傅某某批评教育处理。该信访举报件重新上报县纪委监委,经信访室复评、委领导终审后予以办结。
这是龙游县纪委监委通过“四级评审”机制助推信访办理提质增效的一个真实写照。2022年以来,龙游县纪委监委建立承办单位自评查漏补缺、纪检监察室初评把控办信实体、信访室复评审核办信程序、纪检室与信访室分管委领导终审的“四级评审”机制,通过层层把关、逐件考评,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规范化、高质量办理。
“我们将‘四级评审’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龙游县纪委常委裴伟贞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升级原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考评办法,从受理登记、调查、处置、反馈等4个方面细化19项评议内容,划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在原“三室联审”基础上,增设一般件、重点件“联评联审”委领导终审制度。针对“四级评审”中得分未达到“优秀”等级的信访举报件,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以清单形式退回,由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承办单位进行整改,要求15日内核查处置到位,并重新上报审核。
“四级评审”机制对信访举报承办单位来说是压力更是动力。对此,龙游县横山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朱珍琪深有体会,“评审指出的问题为我们基层信访办理工作校准了方向。”此前在送审上向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插手本村工程等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时,评审组向镇纪委监察办指出了调查问题表述不清楚、信访谈话未深入、佐证材料不充足等12个问题,最终该件未通过评审被退回整改。根据评审组意见,镇纪委监察办及时调整核查方案,理清核查思路,对涉及的14位人员做到应谈尽谈、应查尽查,深挖信访举报件背后的其他问题并加以核查处置,切实做到“严查、深查、细查”,送审后很快便予以通过,真正实现了调查结果、工作程序和态度“双满意”。
截至目前,龙游县纪委监委通过“四级评审”共开展办信质量考评93件次,对15件调查处置不到位的信访举报件退回补充办理,实名举报反馈双满意率84.6%,办信办访质量以及群众满意率实现有效提升。
“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直通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锚定信访办理质量这个关键点,深化运用‘四级评审’机制,从严把好办信质量考评关口,注重结果运用和问题解决,倒逼办信人员履职尽责,确保每一起信访举报件都得到规范处置。”龙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龙游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