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镇里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怎样?能带来哪些效益?”
“今年我镇省级拨付的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有3个,目前红旗村茶叶种植基地到村项目(三期)已经进入验收阶段,预计每年可带动增加村集体收入4万元。”
……
这是宣城市郎溪县姚村镇纪委针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的一幕缩影。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日,该市纪委监委结合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研究制定《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该《清单》围绕政策执行、责任落实、基层腐败等方面列出25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职能部门及承担的任务内容,逐条明晰相应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范围和监督职责,通过将重点任务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更加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
“为确保真正能够为民排忧解难,今年我们坚持从‘小切口’深入查,结合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6+2’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单位,对村办合作社(企业)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也纷纷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分别选取1个‘小切口’同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点多面广”问题,市纪委监委还充分运用原有的监督力量和制度架构,在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密度到点”的“室组地区(即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监督模式,实现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同向发力。一方面,擦亮派驻“探头”,相关派驻(出)机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主管监管责任;完善“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健全党委领导、纪委监督、县乡村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巡察监督,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对镇(街道)村(社区)巡察的重要内容。同时,强化“末梢”监督,不定期下发阶段性监督清单,组织纪检监察协作区常态化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郎溪县结合每月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将集体“三资”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纳入对镇(街道)和村(社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此外,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提级办理、直查直办、领办督办,全力消除影响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
“乡村振兴关乎民生,关乎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着社会大局的稳定。接下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勇于向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