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武定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狮山镇九厂村的某处集体山林被违规转让并办理了林权证,武定县纪委监委随即派出调查人员和狮山镇纪委展开调查。
原来,九厂村村民王某辉几年前承包了九厂村的一处集体山林,后将林地转包给张某华,张某华提出让王某辉将林权证变更到自己名下。王某辉向镇林业站咨询到,要变更林权证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会议,2/3以上村民同意才能办理。于是,王某辉打起了村民小组长的主意。
“我打电话给村一组村民小组长王某,让他约上另外3名村民小组长一起吃饭,并告知他们变更林权证的事情,请求他们帮忙弄相关的材料。”面对调查组的询问,王某辉解释道。
为什么群众签名的字迹都差不多?在查阅林权证转让申报材料的过程中,看着签名和手印密密麻麻的申请表,调查人员产生了疑惑,随即深入到村民中进行走访。
“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啊,村里也没召集我们开会、签字……”很多村民反映。
“召集村民开会、按手印根本不可能,相关的材料只能伪造,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我们自己做个会议记录,并在林权登记申请表里代替村民签名、按手印。”王某坦言,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民小组的会议记录、签满字按了手印的虚假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张某华也因此顺利拿到了林权证。
那么虚假的申请材料又是如何层层通过审核的呢?调查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这些虚假的材料都交到了时任九厂村党总支书记范某明的手里审核盖章。
“看了4个村民小组递交的林权证变更材料,我心里犯起了嘀咕,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村民同意变更林权,这些材料有可能存在造假问题,但转头一想,这么多材料核实起来太麻烦了,大家又都是乡里乡亲的熟人,索性睁只眼闭只眼。”于是,范某明在明知材料可能存在伪造的情况下,依然在林权登记申请表村民委员会意见栏中签字盖章,同意办理。
当申请材料交到狮山镇林业站时,工作人员看到申请材料上有村民的签名手印和村委会盖的章,就直接将材料上报武定县原林业局林权流转中心,而该中心工作人员在未经狮山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也未经发证机关武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审核,违规为张某华二次转包的林地制发了林权证。
武定县纪委监委在查清事实后,向县林草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县林草部门向张某华发放权证作废通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给予范某明和镇林业站、原林业局林权流转中心的2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处分,4名村民小组长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全州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紧盯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