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规范,相关文书填写不够明确……”近日,兰州市皋兰县纪委监委向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发出问题清单,明确指出案件办理存在短板,并提出建议。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系统施治,提升办案质效。
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情况,从“室组地”联合办案、线索处置、跟踪督办、以案促改等方面,梳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8类20个共性问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照检视,自查自纠。
评查工作是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县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自办案件开展内部集中评查,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卷宗装订等,复盘案件办理全流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查办案部门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129条。
“案件查办部门对审理和案管部门存在一定依赖心理,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破解这一问题,县纪委监委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明确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系统提升案件质量。
高质量的案件查办离不开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做”培训方案,采取班子成员宣讲、支部书记领学、青年干部研学和月底小结、季度测试、半年竞赛等方式,让学习由“任务型”向“赋能型”转变。同时,制定案卷模板标准,制作模拟案卷,为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供稿 俞婷婷 杨涛 编辑 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