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5片村集体山场林权证注销了,重新登记到村里名下。”近日,福建省尤溪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到梅仙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辖区一名村主干对回访工作人员说。
被注销的5片村集体山场林权证,是村民集体所有资产。过去,该村集体山场多,林改时村里想多留点作为村财收入来源,商议将部分村集体山场登记在时任村“两委”干部个人名下。时间推移,有的当事人去世后,名下原本属于村集体的山场却由其子女继承、管理,一些村民意见不小。
不久前,尤溪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梅仙镇,延伸巡察“三资”管理情况。巡察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重点了解“三资”管理历史遗留问题。
“当时林改情况特殊,一些村里山场挂到了村里干部名下。”“虽说是村里的,但听说有两片已经被村干部子女继承了。”“按道理村里要出面收回,不然时间一久,可能会出现纠纷。”巡察组接到多名群众反映。大家觉得,村集体山场林权证注销变更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巡察组工作人员继续走访老党员、老干部、驻村干部等人,到林业站查阅相关山场材料,发现有5片山场确实属于村集体,现状存在村集体资产流失风险。
“为什么村民、村里都知道这些山场是村集体的,这么多年来林权证注销变更问题却没能及时解决?”巡察组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决定找来村“两委”负责人谈话。
“这几片山场为什么不收回?”巡察组工作人员直奔主题。
“我们考虑等到采伐时再收回,目前这些山场林权证都放在村部保管。”该村“两委”负责人说。
“一旦山场流转出去,协议签了,出现村集体资产流失怎么办?”巡察组工作人员追问。
“……我们没有认真想过这问题……其实,按说早该收回,可都是乡里乡亲,拉不下脸面。”该村“两委”负责人大吐苦水。
巡察组整理相关问题后,向镇党委反馈,并写入巡察报告。尤溪县纪委监委对移交的问题清单,纳入专项监督和基层监督内容,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最终,相关责任人员因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受到处理。
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梅仙镇党委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梅仙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全镇村集体山场林权登记、管理等情况全面摸排,修订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扎紧农村“三资”的纪律藩篱,让村民吃下了“定心丸”。(通讯员 施生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