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包容我在工作中的错误,帮助我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过去一年,我在政策处理、项目攻坚一线努力工作,希望以实际行动展现新作为。”今年5月初,面对前来回访的遂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该县妙高街道干部钟某深有感触地说。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钟某在高速口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对个别人员疏漏查码的问题。鉴于相关问题被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且钟某态度端正、积极整改,其最终被予以容错免责。
近年来,遂昌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深化容错纠错机制运用,通过搭建制度框架、严格程序管控、强化系统施治等具体举措,精准绘制容错“跑道”,营造鼓励“想为”、保护“敢为”、纠治“无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作为全省深化容错裁定试点县之一,遂昌率先搭建制度框架,2020年以来先后建立完善《委员会裁定机制》《容错裁定申请机制》《容错裁定预警备案制度》《容错裁定工作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中,该县纪委监委聚焦“8+X”容错具体情形,即决策部署落实、双招双引、项目建设、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稳定、改革创新、资金使用等8项容错具体情形和X项需要认定的容错其他情形,全方位明确容错“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为精准容错夯实制度基础。
为着力破解“不会容”的难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审计局、人力社保局等9个部门组成容错裁定委员会,对容错行为予以核实裁定,并融合“个人、组织”两个维度,对适合进行容错裁定的事项和问题开通容错绿色渠道。在调查核实阶段,该县容错裁定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谈心谈话、引入申辩机制等,对相关事项实行充分论证和严格把关。此外,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19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容错裁定工作专家咨询组,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失误过错进行充分讨论研究,提出专业认定意见,进一步强化认定研判依据。
“对照细化后的容错免责裁定清单,我们把‘吃不准’的事项呈报给组织,瞬间感觉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接下来也可以放开手脚干事业!”该县湖山乡负责“未来乡村”项目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针对容错事项的复杂程度和问题情节,该县细化“容错免责、容错减责、容错备案”三类情形。干部对改革创新、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先行先试以及破解复杂问题工作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可以提前申请事前容错备案;对在按要求履职的基础上发生失误错误的,可以事后申请容错免责或减责。2020年以来,该县共受理审查涉及“未来乡村”项目、“天工鱼仓”工程等事前备案事项19项,涉及干部50人,有效消除了“干的不如看的”“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思想误区。
“对于干部在履职中确实发生的错误失误,只要是出于公心、尽职尽责、未谋私利,且及时纠错纠偏的,一般予以免责处理;确需追究相关责任的,也会予以从轻处理。”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干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一般不受影响,从而使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得到激发。
精准容错为想干事者护航、为能干事者鼓劲,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动力。今年一季度,该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3.4%,90个重点项目完成统计入库投资计划的117.05%。一个个重点项目现场热火朝天,一项项重点工作克难攻坚,一批批遗留问题破冰推进,彰显出当地干部“干事且干净、干净加干事、干事能成事”的勤廉担当。
严管干部有尺度,厚爱干部有温度。在精准实施容错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回访关怀工作,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闭环,让干部“轻装上阵”。截至目前,该县已为29名干部澄清正名,对318名受处分干部进行教育回访,进一步涵养了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遂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