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衢州市衢江区抽水蓄能项目丈量现场,黄坛口乡干部陈某手拿任务清单和丈量工具,带领着一行人奔波在田间地头,严谨丈量土地面积、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热情似火的乡干部一年前才受过处分。
此前,陈某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刚被处分的时候,觉得自己有了污点,丢了面子,工作也有些消极。”
面对陈某的心态变化,黄坛口乡纪委根据衢江区纪委监委推行的全周期回访教育管理模式,确定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其教育帮带责任人,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强纪律法规解释,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激励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经过回访教育,陈某一扫心中阴霾,在项目征迁、矛盾调处中积极作为,获得了群众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受处分后能够重拾干事信心、正确履职尽责,陈某并不是个例。2022年以来,衢江区纪委监委为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全周期管理,通过访前定策、访中帮扶、访后评估、“回头看”监督,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全过程监督帮带、分阶段教育回访、多角度评价反馈,引导激励处分干部改过自新,重新振作。截至目前,该区共对26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帮助他们“开良方”“解心结”。
“回访前,我们会先查阅处分决定执行材料,通过宣布送达谈话笔录等材料初步了解受处分人的思想、态度,围绕‘个人整改、组织帮扶、群众评价’等维度进行多方考量,制定个性化的谈话方案。”衢江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还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为每名受处分干部确定2名教育帮带责任人,签订《教育帮带管理责任书》,督促责任人按职责做好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在回访过程中,教育帮带责任人通过定期走访谈话、民主评议、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受处分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思想认识、改正错误情况等。
同时,针对部分乡镇、村(社)受处分干部条规理解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开展一对一释纪释法、答疑解惑,进一步紧弦醒脑、以案为鉴,做实纪法帮扶。“之前犯错误,一方面是因为自身思想政治觉悟不高、组织纪律性不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纪法观念淡薄。回访教育不仅为我们卸下‘思想包袱’,更是为获取纪法知识开辟了新路径。”该区某乡镇干部在接受回访谈话中如是说。
为强化教育回访成果运用,该区纪委监委针对性建立回访档案,详细记录受处分人员思想态度、工作表现与意见建议,并将《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情况登记表》《综合评价认定意见表》等材料纳入其中,一人一册归结存档。在处分影响期满后,通过对前期回访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表现材料,及时向相关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参与奖励评比、进一步使用的重要参考。如在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某镇党委委员张某某进行回访后,该区纪委监委将其受处分后干事激情不减、实绩突出等情况如实记录作为参与奖励评比、进一步使用的重要参考。
“处分不是‘终点’,是整装再出发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监督执纪正能量,对‘掉队干部’扶一把、送一程,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衢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