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深刻认识自己当初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公私分明,绝不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青田县东源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来到平桥村,对受到处理的村干部陈某彬开展回访教育,在谈话中陈某彬郑重表态。
时间回溯到2021年底,东源镇纪委监察办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联合镇民政办对全镇低保低边户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在筛选整理出的一份常年在外、资料不齐全的低收入农户名单中,平桥村陈某东的信息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其年审单显示他常年在外,本人签字却一个不落。
随后,镇纪委监察办立即派员进行分组核实。一组人员到平桥村实地走访陈某东亲属邻里,了解相关情况;另一组人员则通过省大救助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数据搜索,全面核查陈某东相关信息。
“经了解陈某东患有精神障碍方面的疾病,但村内无人知晓其联系方式,只确定他常住青田县城。”
“我们发现村干部陈某彬是陈某东的哥哥,且其还是负责低保年审的村级审核员,但他的回答总是模棱两可。”
在交流分析会上,两组人员将信息一碰撞就发现了疑点。在明确陈某彬的“双重身份”后,镇纪委监察办立即对其进行谈话。
“平桥村今年低保户的年审是你负责的吗?”
“陈某东是你的亲兄弟,真的不知道他在哪里?”
面对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的一连串询问,陈某彬从一开始的含糊其辞,到最后终于吐露真相。
原来,陈某东因患有精神残疾三级,无劳动能力,2011年11月起享受低保救助,2016年5月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但在2020年11月,陈某东因涉嫌强奸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2021年6月,陈某彬在负责低保年审过程中,为了让自己的弟弟陈某东能够继续享受低保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便隐瞒其弟弟入狱服刑相关信息,并在低保年审相关资料中伪造陈某东本人签字,造成民政部门没有准确掌握陈某东服刑情况,通过了低保年审。
“按照相关规定,在狱服刑人员是要退出低保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序列的,这个你知道吗?”
“这些规定大概是知道的,但陈某东是我的亲弟弟,又正好是我自己审核,心中的这杆秤就忍不住倾斜了……”面对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拿出的材料,陈某彬后悔不已,垂下了头。
最终,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和《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东源镇当月便停止陈某东低保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并追回其在服刑期间多发的8610元补贴。2022年9月,陈某彬因在负责低保年审过程中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镇民政员因在低保救助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被责令作书面检查。
案件查处后,东源镇纪委监察办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纠治低保审核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现并推动全镇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低边68户124人,同时常态化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加大处置力度,切实发挥以惩促改震慑作用和治本功效,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青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