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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激浊扬清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 时间:2023-06-1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经核查,反映你违规插手干预相关民事纠纷案件,并在子女婚礼上收受案件当事人礼金问题失实。根据《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决定对你予以当面澄清。”近日,金华市纪委监委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邵某某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金华市纪委监委坚持“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按照“澄清是原则,不澄清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市县同步推进、部门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全面起底2022年以来办结的失实检举控告,结合问题性质、影响范围、核查情况及本人意愿等因素,由承办部门按照“一案一策”制定澄清工作方案,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

  头雁引领,群雁齐飞。该市各县(市、区)也积极探索完善常态化澄清正名工作模式,武义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并发布《容错纠错与追责问责“一事四同”办法(试行)》,以严管厚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动能;浦江县结合政治监督工作,将澄清情况录入干部廉政档案同步反馈给组织部门,为蒙冤受屈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金东区对澄清正名实行“双向审批”制度,即除了对拟澄清件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外,对失实不澄清件同样按规定程序报送委领导审批,有效解决了部分承办单位“不愿澄清、不想澄清”的问题,最大程度确保应澄尽澄;永康为澄清对象“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回访澄清对象本人、单位同事及亲属等身边人,了解其工作表现和心理状况,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巩固澄清效果。

  激浊方能扬清,在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的同时,金华市纪委监委将打击诬告陷害作为维护基层信访秩序、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村民夏某某向兰溪市纪委监委等多个部门举报村干部相关问题,经查夏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构成诬告陷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夏某某进行传唤,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日,兰溪市纪委监委公开发布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还会影响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查处和打击。为精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金华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协同合作,建立打击诬告数据库,对办理检举控告件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涉及诬告陷害线索进行梳理形成诬告线索清单,组建工作专班细致甄别、深入研判,及时移送处理。

   截至目前,该市已为60件失实检举控告中受到诬告、错告的6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行为4起4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释放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作为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接下去,我们将持续加大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力度,做好宣传引导,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秩序,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金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5/t20230531_9734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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