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近年来的涉农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盘点体检,梳理问题,点对点把脉问诊……”这是灵璧县纪委监委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督的一个缩影,也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体现。
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灵璧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职能部门”的工作模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持续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在专项整治中,县纪委监委加强横向协调,注重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沟通,积极征求工作意见,确保信息互通对称,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提升整治可行性、针对性、有效性。针对监督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机制,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闭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目前,向有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
为把过渡期变成高质量发展的“奠基期”,县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深整治”,紧盯突出问题“深整改”,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监督检查,细致分析大排查工作的十四方面主要内容,根据单位工作实际,梳理选取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督,督促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严防大排查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问题。围绕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开展2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3个方面问题。聚焦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1轮20次专题调研和专项监督,深入调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模式、发展现状,着力监督乡镇相关职能站所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除‘绊脚石’,提升监督质效,护航乡村振兴‘马力十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