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造假是为了帮哥哥领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可最后还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太傻了。”近日,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某村会计吴某在接受处分时悔恨地说道。
前不久,东光县灯明寺镇某村纪检委员反映的一起问题线索引起了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注意。经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2013年3月,该村村民吴某在申请危房改造后并未按规定进行原址翻建,并不符合申领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而为其办理危房改造手续的村会计是其亲兄弟。为了能让其领到危房改造补助,该村会计伪造了两张吴某建房前后的对比照片,使其顺利通过验收,并领取了1.4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最终,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会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领取的危房补助改造款予以追缴,并对该镇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持续打通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东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人熟地熟优势,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对村级“三员”实行“清单化”监督,列出监督重点,划出监督清单,让村级“三员”围绕清单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截至目前,东光县纪委监委共向村级“三员”制发监督清单1278份,发现并整改问题695个,上报问题线索9件次,处理6人。同时,将村级“三员”与政治巡察相结合。在今年的县委第三轮巡察中,巡查组首次抽调15名素质高、能力强的村级“三员”参与其中,帮助发现相关问题7个。
为全面提高村级“三员”履职能力,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多次邀请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骨干对全县447个行政村的“三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找准监督着力点,当好监督“前哨”。(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