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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 上好每堂“庭审课”

  • 时间:2023-07-10
  •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初春的鄯善县,天气回暖,万物蠢蠢欲动等待复苏,在鲁克沁镇城管队的办公室里,刚参加完旁听庭审回到镇上的队长如苏力·阿不都,正给系统内的干部上一堂特殊的警示教育“分享课”。

  “同志们,这次参加旁听庭审,对我的触动很大,公开庭审是连木沁镇城管队顾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他是我们的同行,年纪轻轻竟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垃圾清运费,还用支付工资、车辆燃油费、办公经费等名义骗取罚没款……这对我们来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和教训……”

  这堂特殊的警示教育“分享课”,是鄯善县纪委监委用好旁听庭审身边的“活教材”,提升警示教育覆盖面和警示效果的一个缩影。

  如何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意识。今年以来,鄯善县纪委监委以“旁听庭审”作为抓手,与县人民法院,形成相互沟通协作“通气”机制,对涉及职务犯罪、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案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的同类同级同层次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庭审,通过旁听宣读公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面对面”接受教育,“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对进一步规范干部得行为,提升纪法“红线”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为做好旁听庭审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求参与旁听庭审的人员回到本系统后,立即组织各自系统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将参与庭审的经历、感受,以及受到的警示和启发,通过分享、讨论、交流的方式,层层传导,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警示效果。

  “庭审,是一堂非常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用好每一堂“庭审课”,通过进一步完善与县人民法院沟通协作机制,做好每堂“庭审课”的“后半篇文章”,扩大警示教育面,使更多党员干部能够“身临其境”体验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为戒,以案促廉,切实增强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鄯善县纪委监委 张甫军 | 责任编辑 李春磊)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6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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