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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第四次见面,老刘终于笑了……

  • 时间:2023-07-12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端午前,连日的阴雨使得天气闷热而潮湿,不免让人力倦神疲,但年近半百的老刘却丝毫没有受到天气的影响,依旧神清气爽、干劲十足。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老刘如此轻松。

  不久前,我们第一纪检监察室接到了信访室转办的一起检举控告件,反映“县公安局刘某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服务”等问题。接到转办件后,室主任召集我们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研判,随后启动了相关处置程序。

  “你好,请问是刘某某吗?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我们接到了关于你的检举控告,现在对你进行函询,请在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问题如实作出书面说明。”送达函询通知书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老刘。或许是因为太过突然,老刘一脸呆愣地接过函询通知书,没有一句言语。

  为了提升函询质效,避免“一函了之”,在等待反馈说明的同时,我们还实地查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走访过程中,我们遇到了正在辖区内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老刘,这次他的脸上有了表情,一脸愁容。

  “工作这么多年,从没想过会被举报投诉,心里挺不是滋味。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总感觉周围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短暂的交谈中,老刘止不住地叹气,我们“面对面”的再次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正确看待群众监督,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毫无保留讲清问题,把自己彻底交给组织来解决问题。

  发函后的第四天,我们收到了老刘的反馈说明材料。结合了解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认定反映老刘的问题属于不实举报。

  “虽然问题查清了,但老实说,我的心里始终有根刺。”电话那头,老刘说出了他的顾虑。

  为了帮助老刘尽快放下思想包袱、安心干事创业,我们决定将原本确定的书面澄清方式改为“书面澄清+会议澄清”,在县公安局会议室为老刘专门召开了一场澄清会,当众对不实举报进行澄清,还老刘清白。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今后我将全身心投入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尽责。”澄清正名会上,老刘如释重负,紧锁的眉头也逐渐舒展……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更加坚信组织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只要守纪法、讲规矩,什么都不需要担心,安心放开手脚干……”我被老刘爽朗的笑声拉回了思绪,这次回访也被这笑声渲染得更加暖心。(绥江县纪委监委 刘骁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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