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台镇原红花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长期占有村民陈某的‘五保金’卡,并将‘五保金’取出来用……”2021年底,一份匿名举报信寄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虽是匿名,但事实清楚、指向明确,区纪委监委指派该区龙台镇纪委调查核实,跟踪督办。
龙台镇纪委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从外围寻找知情人了解情况,收集证据;一路直奔被调查对象——原红花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进行核实。
“你们村7组有一个叫陈某的‘五保户’你认识吗?知道他住哪里吗?”调查人员问。
“认识,但不知道他住哪儿,他失踪好多年了。”王某某答道。
“失踪多年了?”调查人员感觉事情可能还有隐情,于是顺藤摸瓜继续发问,“陈某失踪,你们上报情况没有?他的‘五保金’怎么处理的?”
“额……我们当时没给龙台镇上报陈某失踪的情况,因为他没有亲人,我就替他保管‘五保金’卡,我……我没有取出来自己用。”王某某回答有些结巴。
“陈某失踪多年,为什么隐瞒不报?”
“这,这……”王某某说不出话来,从他闪烁其词的言语中调查人员确信还有隐情,但是需从他处入手。
另一路外围调查人员从知情的村民和村干部处了解得知,陈某失踪后,时任村支书的王某某知情,但没上报镇政府取消其“五保”特困供养待遇,反而自己代为保管“五保金”卡。
“是王书记将卡里的钱取出来了,然后他让文书计入到村集体账上,用于村里开支。”有村干部接受调查时反映,村集体开支“五保金”3年后,陈某所在的7组组长又将卡拿过去,把钱取出来供组集体开支。就这样,这笔“五保”资金被村、组集体轮流瓜分。
调取原红花村账本和“五保金”银行流水账发现,2012年至2014年,王某某先后3次从卡里取出陈某的“五保”特困供养金,还取出陈某的“五保”春节慰问金,共计6950元,计入村集体收入并开支。调取7组账本和“五保金”银行流水账发现,2014年至2017年,时任组长唐某某先后3次从陈某的“五保金”卡中共取出12500元,计入组集体收入并开支。
“哎,都怪自己动了歪心思,平时不学纪不学法,以为只要不揣自己腰包就没事,才犯下这样的错误。”在事实面前,王某某低头认错。
“我当时想,陈某是我们组的人,村上可以把他的‘五保金’取出来用,为啥我们组上不可以?”时任7组组长唐某某对调查人员说,村集体支取陈某“五保金”几年后,他找到王某某说明了意图,王某某同意由他们组集体拿去开支,“现在才知道这些都是错误的,不该这样做”。
最终,王某某、唐某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被集体瓜分的“五保金”被责令退回。
以案为鉴,龙台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保”“低保”金虚报冒领排查、清理,广安区纪委监委以强化对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使用监管为抓手,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发挥“片组协作”+乡村“四员”联动监督优势,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围绕村干部履职、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不断增强基层治理质效。截至目前,已对全区298个村(社区)集体“三资”进行提级管理,对766个村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12个,整改问题197个,立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通讯员 朱丹文 何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