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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回头看"推动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见效

  • 时间:2023-07-1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现在很方便了,集装箱卡车按照预约时段到现场,卡口根据预约信息抬杆放行,停车费发票统一开具,作业过程基本实现‘零等待’。”近日,面对上门回访的诸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干部,某外贸企业负责人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近期的变化赞叹不已。

  这样方便企业的改变,源于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今年年初,诸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在一次信访调查中发现,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作为外贸企业集装箱出口报关前的临时存放地,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公开不到位、管理人员为特定企业插队预约等问题。因负责场所运营的市交通物流有限公司为市建设集团下属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遂对市建设集团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直指问题症结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收到建议书后,市建设集团党委立行立改,对交通物流有限公司3名履职不规范的工作人员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修订完善了内部监督、预约管理、发票开具等10余项制度流程并付诸实施。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对推动被建议单位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诸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诸暨持续深化以案促治,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刚性约束,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依托纪检监察建议书放大监督效能的作用,诸暨市纪委监委强化精准监督,围绕审查调查、信访处理、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有的放矢提出整改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查找制度措施漏洞和廉政风险点,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点到为止”等情况发生,诸暨市纪委监委坚持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采取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走访核实等方式,对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动态监督,实现回访督查常态化,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清仓见底”。

  在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回访检查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对相关领域问题进行延伸监督。如东和乡纪委监察办此前针对姚邵畈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在开展“回头看”时,通过核查资金拨付台账,又发现该村存在违反招投标程序发包工程的问题,遂对三名村干部党纪立案。

  今年以来,诸暨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21份,提出意见或建议56条,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3轮次。

  “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到实处,监督才能更加真正发挥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开展“回头看”相关工作,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诸暨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6/t20230630_200804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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