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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四双"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 时间:2023-07-1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经核查,反映溪西村村干部赵某挪用公款、违规吃喝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失实,现正式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日前,一场澄清正名会在临海市河头镇溪西村召开。

  此前,临海市委第二村(社区)巡察组入驻河头镇,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溪西村村干部赵某存在挪用公款、违规吃喝等问题。巡察组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综合研判,通过查验村账明细、个人银行流水等证据,并未发现赵某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根据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四双”工作机制中的“双查处机制”,巡察组初步判定该信访件为乱告诬告件,遂将该件移交河头镇纪委处理。

  镇纪委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走访谈话中,村民的一句话引起了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注意:“赵某工作上尽职尽责,但脾气不好,前两天因为一些小矛盾和村里的老张吵架,差点打起来。”

  是否可能存在因私人矛盾而产生失实检举控告?经过字迹对比,镇纪委确认该举报件反映人正是张某,立即与其谈话核实。面对询问,张某最终承认是因之前的争吵事件心生不满,挟私报复,这才有了这一封“匿名举报信”。随即,镇纪委对张某立案处理,并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赵某澄清正名。

   这是临海市纪委监委推动落实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四双”工作机制的生动案例之一。近年来,临海市纪委监委为让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紧盯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落实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四双”工作机制,即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办信纪律双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乱告诬告行为双查处,调处结果向举报人、被举报人及其单位(党组织)双反馈,对依法如实反映问题的群众、担当作为的干部双激励,释放干部“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的鲜明导向。

  为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成果,避免“一澄了之”。该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期间,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构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正确有效行使监督权利,严肃查处和纠治诬告陷害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或错告行为发生。

  在此基础上,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关爱干部的重要环节,通过面对面交谈、个别座谈等方式,鼓励被举报人放下包袱大胆作为,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注重加强对查实的问题轻微且受到部分诬告、错告干部的谈心谈话,给“犯错”干部更多的关心关爱,引导其知错悔过,让其重燃干事激情,重树创业信心。

  “不能让干事的人流汗又流泪,为实干者撑腰鼓劲,我们责无旁贷。”临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临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6/t20230602_9753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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