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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精准把脉促整改

  • 时间:2023-07-16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危旧房安全隐患都已整改,我们还组织网格员实地演练,根据天气变化增加巡检频次,准备好避灾安置场所和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安全度汛。”近日,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在实地回访丽新乡安全排查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时,该乡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该问题得以快速高效整改受益于乡纪委监察办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连日来,莲都区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排查,就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重要时间节点“督帮一体”开展监督检查。丽新乡纪委监察办在监督中发现危旧房安全巡查不力、部分危房警戒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遂向该乡村镇建设办公室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举一反三开展自查,确保危旧房管控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精准点穴,推动由点及面整改,切实发挥了精准把脉、治病良方作用。为持续放大监督效能,莲都区纪委监委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制发建议书,既指“症结”查“病因”,又开“药方”治“病根”。持续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严格按照“处方”准确“用药”,做到精准施策,实施靶向治疗。

  “一指用力”莫如“握指成拳”,莲都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巡察审计成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指错纠错力度。针对巡审联动移交的区砂管办工作人员吕某违反工作纪律,押金不入财政账户、孳息上缴不及时的问题,莲都区纪委监委在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截至目前,吕某已上缴押金孳息2956元。与此同时,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相继发现区城投公司和区国投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漏缴税款产生滞纳金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两家企业补缴相关税费及滞纳金共计618.96万元。

  一份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精准发放,展现了对症施治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使长劲、管长远、见长效的作用,该区纪委监委持续在抓整改、强落实、出成效上下功夫,在“谁建议、谁督办”的基础上,辅以联系纪检监察室的业务指导和案管室的跟踪督查,持续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注重监督结果运用,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今年以来,莲都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发现问题53个,提出意见建议64条。

  为严防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点到为止”,该区纪委监委注重纪检监察建议书带动的连锁反应,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督促区民政局对全区230个村级公益性墓地经营情况进行大调查、大起底,同时联合乡镇街道,从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村社三个层面,拉起生态公墓问题专项整治网。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向群团组织延伸。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聚焦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制定《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划清政商交往“红线”,实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开展“体验式”监督,以日常随机检查、非正式谈话、走访周围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立体评估。一改以往查台账、听汇报等纸面整改方式所难以避免的形式主义问题,让纪检监察建议书实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成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重要抓手,我们要用好这一措施,精准发力放大监督功效,达到标本兼治的最佳效果。”莲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莲都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6/t20230625_20037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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