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20年,还是会有一些老同志问起。我解释得越多,好像越讲不清。感谢今天这场澄清会议,总算让我清清白白了。”今年6月,海宁市斜桥镇纪委监察办在某村召开了一场信访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已经83岁的被举报人陆某在会后长舒一口气,由衷地感慨道。
今年4月,海宁市斜桥镇纪委监察办收到一份信访举报信,信中提到该镇某村2003年公路扩建征用款下落不明,村里某组原村民小组长陆某存在私吞土地征用款的嫌疑。
为了查明事情真相,镇纪委监察办兵分两路开展行动,一边去调取当年的原始征用款分配资料,一边赴村里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经过1个多月的深查细纠,20年前的谜团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2003年公路土地征用时,涉及村里4个小组,其中,举报信里所反映的组涉及土地征用农户34户。查阅当年土地征用款原始发放清单,每户的征地面积、补偿金额一清二楚,被反映人陆某仅领取了其户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助款97.5元。各组土地征用款发放到户后,剩余部分留作村集体收入进账管理。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在征求被举报人陆某的意见后,斜桥镇纪委监察办在该村召开了澄清会议,还原了20年前土地征用款发放的事实真相。
这场持续20年的土地征用款争议,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组级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为陆某澄清事实,是我们对于一些失实的信访检举的积极回应。但我们更要引以为戒,加快推行组级‘微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组级事务议事流程、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组级事务公示公开等管理,进一步夯实清廉村居建设的最小单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规范组级“微权力”运行,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行组级“微权力”规范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明确完善组级事务议事流程、加强组级“三资”管理、深化组级事务公开、强化“微权力”监督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厘清组级“微权力”边界。
同时,在市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各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对各村组级资产资金开展“起底式”清查,并聚焦《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要求常态化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现存组级资金较多的村,我们建立了‘今晚有约’等组级议事公开机制,利用村民晚间纳凉、休憩的空闲时间公开组级财务等事项,让村民更深入地参与到组级‘微权力’的监管中,这样也能避免让老陆这样本分的村民小组长蒙受不白之冤。”斜桥镇纪委监察办负责人表示。
“村民小组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矛盾发生率最高。只有让组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赢得群众信任。”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进监督指导意见在各村组的推行落地情况,不断加强基层“微权力”监管。
(海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