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实举报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感谢纪委同志不辞辛苦地调查走访,还专门开会为我澄清正名。”近日,在衢州市衢江区某单位干部会议上,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罗某某握住区纪委监委干部的手高兴地说。
此前,该干部被信访反映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的问题,衢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即深入核查,在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失实后,向区纪委监委提起澄清正名审批,并在罗某某所在单位的干部会议上为其进行澄清正名。这是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澄清正名为干部撑腰鼓劲的一个生动事例。
今年以来,衢江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持续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开展,通过扎实做好澄清启动前“两个必须”、澄清过程中“分级审批”、澄清结束后“双向回访”、澄清结果“双面应用”,实现澄清正名闭环管理,还清白者清白,为干事者撑腰。
“澄清工作要审慎稳妥推进。在澄清启动前,我们坚持‘两个必须’,即必须联合会审分析研判、必须征求个人意愿。通过召开片区会议对拟澄清信访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逐一核实,明确澄清意见。”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定期对办结检举控告件进行“回头看”,全面复盘梳理是否存在应澄未澄情况,并建立失实检举控告信息库,对符合澄清正名标准的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应澄尽澄。
在澄清过程中,衢江区纪委监委明确对不同层级被举报对象进行澄清正名的审批权限,经承办部门报分级审批后,统一下发《同意澄清通知书》,并根据信访举报处置情况、被举报人综合情况等,确定合适的澄清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形式,为11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单位)进行澄清正名。
“澄清之后,我感觉心里畅快多了,现在做工作也不会有瞻前顾后的思想负担。”不久前,面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某单位干部曾某某说道。此前,曾某某被举报存在将残疾人补助粮油物资截留私吞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核查举报失实后,及时予以澄清。
澄清失实举报并非工作终点,不能“一澄了之”。衢江区纪委监委主动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双向回访”机制,回访时不仅着重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和精神面貌,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还对澄清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全面掌握澄清对象澄清后的工作表现和总体评价。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对9名澄清对象进行回访。
为强化澄清正名结果运用,衢江区纪委监委一方面及时将澄清情况抄送同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确保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换届选举、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根据失实举报情况,对检举控告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教育管理。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批评教育检举控告人3人次。
“失实举报既给被举报党员干部带来伤害和干扰,也对行政资源造成较大浪费。”衢江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失实举报的澄清力度,做实闭环管理,旗帜鲜明相信支持、关心爱护担当尽责的党员干部,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