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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被拖延"的惠残资金

  • 时间:2023-07-23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王琴飞

  “真心感谢你们啊,要不是你们,我当时都不知道还有笔补助没有领……”前不久,我在村里走访调查时,许久不见的蔡大妈对我乐呵呵地谢道。

  看着眼前真诚淳朴的笑脸,我的记忆被拉回到一年前。

  “系统提示这名残疾人没有应享尽享困难生活补助,这是怎么回事?”2022年7月,我们正在对辖区内各村社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项目专项督查,惠残政策落实情况正是此次督查的重点之一。在走访高源村民政办事窗口时,我注意到系统中有一条预警,提示该村蔡某为智力四级残疾,已于2021年5月生效为残疾人单列低保户并享受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但截至2022年6月一直未享受每月330.6元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带着疑问,我立即与区民政局、区残联沟通对接,共同开展调查核实,仔细查阅蔡某两项补贴及低保的申请台账资料,并约谈了相关经办人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在生效为低保户后再申请办理,2021年6月我在系统上已为其办理了申请,由于当时正值新旧系统更替导致数据相对不稳定,没想在新系统数据丢失了,我也没仔细核对……”经办人赵某带着悔意解释道。

  “后来你们发现了这个问题,却为何迟迟没有及时补录?”

  “2022年1月,区民政局和区残联通过大数据比对已发现这个问题并告知我,但当时没有联系到蔡某和其监护人,我便转告该村村干部代为收集申报资料,一直到6月才收齐资料再进行了系统补录。我确实存在跟进不积极主动的情况,是我的责任心不够强导致的‘拖延’。”另一名工作人员丁某也如实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至此,一再“被拖延”的惠残补助终于摁下了“重启键”,蔡某也领到了应享的补助款。

  经我们街道纪工委调查核实,赵某和丁某由于对残疾人困难补助申报工作不够认真负责,没有及时进行系统录入和审核确认,导致蔡某未能及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存在工作失职的问题,最终给予问责处理,并对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谢谢纪工委给我们指出工作上的不足,我们已经进行认真研究,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就两项补贴申报做好主动上门服务工作,并以此次高源村的问题发现整改为契机,将这项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普及到辖区所有村社,确保申报不遗漏、不拖延,提高申报效率。”玲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小林表示。

  发放惠残补助资金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问题的重要政策举措,关系广大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就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表现形式之一。接下来,我们街道纪工委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整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306/t20230626_20042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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