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注重部署推动,压实工作责任。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推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督方向、监督内容、监督举措,并将监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市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赴现场进行实地督促整改,不断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注重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该市纪委监委紧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重点问题整改等突出问题,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30次,抽查复核问题17个,推动整改问题25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该市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16个,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销号11个。同时,聚焦信访件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对交办的235件信访件,已督促办结234件。
注重挺纪在前,精准执纪问责。坚持严的基调,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以及其他重大责任问题,依纪依法开展精准追责问责,持续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和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付、不严不实甚至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4件,处理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
“我们始终坚持‘全周期管理’的方式,全面做好整改问责的‘后半篇文章’,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3个,切实强化源头治理,推动长效常治。”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