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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纪巡审”联动贯通 提升监督质效

  • 时间:2023-08-06
  • 文章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陈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某某利用亲属名义套取本村土地流转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庄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孔某,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收受低保申请人财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泗水县召开“纪巡审”联席会议,通报了“纪巡审”联动工作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成果。

  为加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工作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泗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联合出台联动协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日常联系、情况通报、问题协查、成果运用等联动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巡审服务中心,负责“纪巡审联动”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分别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方式开展联动监督。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嵌入融合到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联动过程中。对巡察和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快办快结,放大震慑效应。

  对同时列入巡察和审计计划的单位开展“巡审同步”,审计局派出工作组,与巡察组同时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组立足“政治体检”,将发现的部分问题送交审计组,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经济问题;审计组立足“经济体检”,将部分问题送交巡察组,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政治责任。第一轮巡察发现重点问题144个、问题线索10条。

  采用“先审后巡”和“先巡后审”方式开展监督时,联席会议协调三方在人员配备、资料提供、情况通报、专业协作上相互支持。“先审后巡”方式开展监督时,每个巡察组至少配备1名专业审计人员,并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要情、审计底稿等资料。“不驻组副组长”紧扣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以发现和查办问题线索为着力点,加强与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深度融合,在问题研判、线索处置方面提供配合支持。

  通过“纪巡审”联动贯通,第二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3条,其中,边巡边移线索10条,集中巡察结束时,已立案7件、结案3件,“纪巡审”的联动效应得到充分彰显。(济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308/t20230804_11685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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