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为加快施工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我对部分组级接头路等附属工程简化了发包程序,本以为会受到处分,多亏组织给了我纠正的机会,今后的工作我一定严格执行‘三资’管理规定……”日前,经过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该镇复兴场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由衷感慨到。
原来,在开展拆违治乱百日攻坚行动中,李某因违反“三资”管理办法,面临被追责。该镇纪委在查清事实后,考虑到李某虽有疏忽,但本意是为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且未谋私利,便启动容错纠错机制,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免于党纪政务处分。
“精准把握问责追责的尺度,才能保护干事创业的奋斗热情。我们吸收了来自相关职能部门、基层一线的70余条意见建议,确保执纪执法‘度量衡’可操作、具体化、流程化。”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探索建立建立执纪执法“度量衡”,推动容错纠错、精准问责落实落细,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调研走访,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集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正确理解适用“公错”与“私错”、“小错”与“大错”、“旧错”与“新错”、“初错”与“累错”、“悔错”与“掩错”、“改错”与“躲错”这“十二错”的界限尺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执纪执法“度量衡”激发和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指导意见》,在执纪执法中彰显组织关怀、体现关心关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指导意见》综合考虑动机态度、性质情节、客观条件、程序方法、后果影响及挽回损失等情况予以分类处置、精准适用。在准确把握适用情形的前提下,严格规范证据审核、会商研讨、集体研究等工作程序,把执纪执法“度量衡”贯穿于线索处置、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等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到严肃、规范、精准执纪执法,在全社会营造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浓厚氛围。
“为按期完成我镇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我从方便村民的角度出发集体研究确定项目选址,没想到违反了有关规定。但组织上本着对干部负责的原则,考虑到我是出于公心并未谋取私利,对我予以容错减责,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关爱。今后,我将继续把责任扛在肩上,放心大胆地开展工作.....”日前,荆州市洪湖市某乡镇党委书记郭某某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5月,该市在查处一起问责案件中,郭某某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被纳入追责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入调查后,认为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推进工作、且没有谋取私利,积极整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属于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于是对他予以容错减责,免于党纪政务处分,进行组织处理。
“建立执纪执法‘度量衡’是我们正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必须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注重区分情况、综合研判、客观公正对待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执纪执法“度量衡”为16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纠错,进一步释放了“执纪必从严、尽职可容错”的信号,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惩罚和处分不是目的,挽救走错路的党员干部才是根本。我们将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荆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荆州市纪委监委)